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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原创首发)物价走高,补偿走低———新补偿标准看清楚!!!

本主题由 admin 于 2007-12-29 19:49 移动

(原创首发)物价走高,补偿走低———新补偿标准看清楚!!!

  《长沙晚报》12月1日刊“新补偿标准看清楚——《长沙市补偿安置条例》获批准”
2 d" s, ]1 j- @/ l& ^9 n3 u0 }3 X  新规定将于2008年4月1日开始施行,同时旧规定将废止.
9 Q% m) q1 u1 o' `6 C, F. O  新规定中水田征收补偿将由旧规定的"不超过年产值的30倍"降至"年产值的6至10倍",相应工作由县区人民政府承担.- `8 B& g4 ]! q8 @. X* N: G
  在物价持续上涨,房价居高不下的今天,政府以出台这样的政策来"关注民生"!!在原来"不超过年产值的30倍"的补偿标准下,民众得到的实际赔偿尚不尽人意,现标准大大缩水,试想民众的利益还能得到保障吗?!" F( x* `; O1 i/ d8 l5 c5 }
  敢问如此政策的出台,是否考虑到了民众的切实利益?是否符合当前的真实民情?是否是民意的真实体现?是否经过了多数民众的民主表决通过?2 A* a* |  ^- I$ ^0 {; H

4 C! c0 c- ], H" L5 {+ _  T( M  如此标题,如此标准,更像是政府对民众的公然压迫和示威!!& `! U" W+ d% w. T' y
  民主何在?!民生何在?!政府的宗旨何在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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