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肥宠物网 2007-11-30 19:26
三只藏獒咬伤人 养犬人被判赔偿7000余元
徐某养的三只藏獒将杜女士咬伤之后,徐某竟然企图通过变更养犬人姓名的方式来逃脱赔偿。
近日,市一中院确认了徐某为养犬人的身份,判令其赔偿杜女士医疗费、误工费等共计7000余元。
据了解,杜女士被咬伤后,徐某拒不支付医药费。徐某认为,他已将犬证上养犬人变更为柴某,因此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。
法院认为,从养犬管理票据姓名的更改情况看,可以确认在涉案藏獒咬伤杜某时,养犬人为徐某,养犬人变更时间为案发后,故徐某应对杜某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。